背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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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餐饮业界及酒店业界的食肆透过提供食物份量选择和采取减少厨余措施,与顾客共同从源头减少厨余,环保署于2015年推出了「咪嘥嘢食店」计划,此计划全年均接受申请,申请费用全免。 參与食肆的权利和裨益 计划的參与食肆如符合评核准则将获「咪嘥嘢食店」认可资格和获发「咪嘥嘢食店」的标志及标贴,以供张贴于店铺内和宣传,以供顾客识别。 參与食肆的名单和地址亦会在「惜食香港运动」的网页内公布。 除了 给公众识别,參与食肆还可透过实施他们的措施,减少产生厨余和节省成本。
总括而言,參与食肆将享以下的权利和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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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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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食肆须持有一份与其业务有关的商业登记证*,及有效的食品牌照/许可证(由食物环境卫生署签发)或会社(房产安全)条例合格证明书(由民政事务总署签发)** 。 申请食肆须提交按香港法例要求与其业务有关的商业登记证及有效的牌照/许可证的副本 此计划设立两个表扬级别,以表扬食肆于惜食行动上的努力和承担:
各级别的评核准则的细则可參阅 申请指引 *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获豁免缴税之属公共性质慈善机构可不用填写 **《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第四条)不包括的可不用填写
银级的要求 申请食肆须符合以下的要求:
食物份量选择/减少厨余的措施:
金级的要求 申请食肆如欲达致「咪嘥嘢食店」金级的认可资格,须符合以下的要求:
减少厨余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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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參与计划的食肆须将填妥的 申请表格 连同所须的证明文件,透过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咪嘥嘢食店」计划秘书处。 申请程序如下:
阶段 |
食肆(申请人) |
第1阶段: |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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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阶段: |
如资料不足,需进一步提交资料 |
第3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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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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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阶段: |
參与计划后三个月,填写一份成效评估问卷并交回计划秘书处 |
*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获豁免缴税之属公共性质慈善机构可不用填写
**《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第四条)不包括的可不用填写
「咪嘥嘢食店」资格有效期
「咪嘥嘢食店」的认可资格有效期为两年。 參与食肆名单将会被上载至「咪嘥嘢食店」计划专题网页供公众查阅。 每家參与的食肆均获发「咪嘥嘢食店」的标志供推广之用,及获发「咪嘥嘢食店」的标贴,以便陈列在食肆的门或窗供公众识别。
续期
成功申请參与本计划的认可资格有效期为两年,但期间计划秘书处可向个别食肆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其參与资格。 參与食肆可能须要申请续期。 如适当,秘书处将于到期前三个月联络有关的參与食肆及通知续期安排。
參与食店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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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查询,可联络:
「咪嘥嘢食店」计划秘书处
环境保护署
地址 |
: | 香港九龙九龙湾常悦道11号新明大厦5楼环境保护署 |
电话 |
: | 3690 7853 |
传真 |
: | 3168 1373 |
电邮 |
: | foodwisehk@epd.gov.hk |
申请表格 | 申请指引 | 传单 |